致命危情

琳达·霍华/著

2024-04-22

最新章节:尾声

书籍简介

莫百丽的人生一片美好。她美丽而自信,拥有一家生意兴隆的健身房。可是成功终究有其阴暗面,健身房的一个会员诡异地盯上她,模仿她的风格与打扮。当这个外型与她十分类似的女人遭到枪杀,一切急转直下,她跟以前曾经约会的警局队长白怀德针锋相对。然而,日益增多的威胁逐渐向百丽逼近,怀德开始揣测:这件凶杀案有无可能是认错人造成的误杀,凶手真正的目标其实是百丽?

首章试读

多数人都不把啦啦队当一回事,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

我是个标准的美国女孩。翻开我的高中毕业纪念册,你会看到一个金发长长、肤色金黄的女孩,开心地展示一口花过大钱美白、并戴过好几年牙套矫正的雪白贝齿。我有美国中上家庭宝贝女儿那种与生俱来的自信,相信任何坏事都轮不到我。毕竟,我是啦啦队的一员,不是吗?

我承认,对于自己能进入啦啦队,我是非常骄傲的。很多人认为啦啦队员有波无脑又傲慢自大,那是因为这些人没有当过啦啦队。我原谅他们的无知。担任啦啦队是一项辛苦的工作,必须是技巧与体力的完美结合,而且相当危险。我们经常受伤,甚至丢掉一条小命。受伤的通常是女孩;男生负责把我们丢来丢去,女生则被丢来丢去。技术上,我们被称为“飞人”这个名词很蠢,因为我们当然不会飞,只是被丢出去又接回来。因此,我们常常一头撞地,脖子就断了。

哎,我从来没有跌断脖子,不过我的左手和锁骨都断过,右边膝盖曾经脱臼,扭伤和瘀青更是不计其数。但是,换来的结果是超好的平衡感和强壮的双腿,我到现在都还能做劈腿和后空翻。更棒的是,我拿啦啦队奖学金进了大学。好酷的国家,对不对?

好吧,言归正传,我的名字叫莫百丽。我知道,这名字有点傻气,但是跟金发啦啦队员其实还满搭调的。何况,名字是父母取的,我也无能为力。我爸的大名就叫莫百力,他们没有加挂一个“二世”给我,我就该谢天谢地了。想想看,莫百力二世这种名字能选上毕业舞会的皇后吗?莫百丽我就很满意了,谢谢。我的意思是,那些演艺界人士既然把他们的孩子取名为“荷马”等他们长大了、拿枪杀掉父母,也只能算是想让自己名实相符,对不对?

这让我想起我看到的枪杀案。

其实,我是硬扯的,但至少满合逻辑。我是指,都有个枪字嘛。

而且,就算是百分百美国甜心啦啦队员也会碰上倒楣事儿。例如,我就结婚了,不是吗?

结婚跟谋杀是大同小异的。我大学一毕业就跟柯杰森结婚了。我实在应该有点常识,不该跟姓名押了韵的人结婚(译注:柯杰森原文jasoncarson)。然而,天下很多事就是得亲身体验,才能得到教训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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