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春的夜晚,乍暖还寒。
晚上十点半,商遥一个人走在僻静的小巷中“蹬、蹬、蹬”的脚步声表明她正在盛怒中。商遥一边用力踩着脚下青石铺成的小道,一边在心里一千零一遍地发誓,不买上洋房名车,绝不再回那个不是家的家。
回想刚才继母那副嘴脸,越来越觉得,当初从家里搬出来是明智的决定。
商遥快呕死了,回老爸家吃个饭也叫吃白食吗?不过是专科毕业没工作罢了,那黑心的后妈竟然敢那么说她!等着瞧吧!
说起来,她老爸也没用,听那女人损商遥,只会闷头吃饭,连话都不替她说一句。他商连亭可就这么一个女儿,亏他成天说最疼她!
她商遥吃白食,那继母带来的拖油瓶呢?大她两岁,但商遥死也不会管她叫姐。在一家公司当小职员,每月自己挣了自己花,也不交家用,却在家里又吃又住,她老娘又没工作,吃的是谁的呀?!
但显然现在是她后母当家,若不想被轻视,一不能没工作,二不能没钱。
可是以商遥现在的状况,工作都找不到,凭什么发财呀?除非能找到个大款嫁了,可惜以她的生活圈子,是没机会认识大款的,还是另谋出路吧!
唉,老天指点她一条生财之道吧!
商遥一边在心中祷告,一边穿过一条小巷,小巷的外面是一条酒吧街,音乐嘈杂,她不由加快了脚步。
咦!那是什么?
前面的路上横着一道黑影,还在微微颤动。这条路商遥走惯了,从没见过什么不明物体,大着胆子走过去,哇,好刺鼻的酒味!
商遥天生对酒敏感,一口就能醉,一看碰上只醉猫,心想还是早点躲开为妙。
正要从他身上迈过去,突然眼尖地发现,那醉猫腕上有块闪闪发光的金表。商遥收回已经抬起的脚,掩着鼻子,睁大眼睛,开始打量他全身上下。
哇!亚曼尼西装、范思哲衬衫,领带和腰带的品牌商遥不认识,但能看出价值不菲。原来这醉猫竟然是个大款耶!
商遥不由感谢老天听到了她的祷告,这么快就送了只肥羊到她眼前,这下有钱赚了!
别误会,咱们商遥虽然想赚钱,但趁火打劫、落井下石的缺德事还是干不出...